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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硕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决不把任何实战案例作为对外宣传的工具 ! 因为即使隐去真实姓名,相关人员看到后也会造成泄密 ! 即使客户 ( 委托方 ) 当时同意 以后也有可能会因此给客户带来不利方面 ! 为客户保密,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一种保护。 情报其实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旦捅破,后患无穷! 我们将业务受理和业务实施完全分离,即负责受理业务的人不参与业务实施,实施业务的人不知道委托人是谁,以最大限度地为客户保密,同时也防止可能出现的调查人员利用所掌握的客户资料,做出有损客户的事情来。 业务完成后,我们将资料全部销毁,不留底,视为没有发生过。对所知晓的情况,无论大小,全部列入保密范围,永不泄密!也希望客户和我们一样,配合我们的工作。 投资合作方也没有必要、且无权过问业务中需要保密的内容。 保密是一种习惯,一种意识,一种专业素质。没有长时间的教育、培养和训练并加之相应的制度保证,是不可能真正做到的。由于我公司调查人员大都有公安、特种兵安全侦察工作经历,所以保密意识和保密习惯是高于常人的。 我们也始终将保密作为我公司人员的基本职业操守进行不间断的教育强化 ! 如果客户有极度机密的事宜相托,可采取下列方式与我公司负责人直接联系: 1 、用公用电话或手机与我们联系 ( 单独的手机卡,此卡只与我们联系绝不可打任何其他电话)。 2 、在没有正式委托前不要告之我方调查目标的任何针对性的细节。如:电话号码,单位名称,车号等。 3 、如需面谈,可预约时间、地点打车前往,不要开自己的车。如有必要可用衣装隐藏面貌。 上述办法尽可量减少泄密的可能,对客户和我们都是一种保护。 保密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委托方违反协议,泄露机密,受委托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所有委托金不予退还,以次引起的受委托方的损失有委托方全额陪赏赔偿。如果受委托方违反协议,泄露机密,委托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所有委托金全额返还,以及引起的委托方的损失由受委托方全额赔偿。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包括:行踪、相片、住址、电话、车牌号码;委托方须配合事件调查。 我们向每一个调查委托人承诺: 不与任何和本调查有关的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直接或间接联系。 不向任何人透露有关本调查的任何信息。 调查完成后,将所有资料返还客户,并永久保密。
1:调查内容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 2:调查事项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3: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4:调查对象不得是国家政府和军警人员。 5:拒绝受理无合法关系、或者无正当是由之调查委托。 6:拒绝受理可能被委托客户用于非法目的之调查委托。 7:拒绝受理免费服务或者认为是简单事物之调查委托。
以上就是我们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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